一、 本(17)日本署刑事警察局循金門協議「馬尾─馬祖」管道,共遣返潛逃藏匿於大陸地區之我國刑事(通緝)犯13人,由於近來不少我國刑事(通緝)犯藉由逃匿大陸地區以躲避司法審判,甚至在大陸地區繼續犯案,行為十分囂張,經過多年來之努力,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執行遣返成效不斐,有效嚇阻犯罪者僥倖潛逃之心態。有關本日遣返嫌犯相關涉案資料如下:(一)謝O廷因涉強盜罪嫌,遭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發布通緝在案。(二)李O智因涉藏匿人犯罪嫌,遭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發布通緝在案。(三)陳O山因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罪嫌,遭臺灣板橋地方法院發布通緝在案。(四)王O中因涉竊盜、毒品罪嫌,分別遭臺灣臺南地方法院、臺灣屏東地方法院、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發布通緝在案。(五)廖O吉因涉毒品罪嫌,遭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發布通緝在案。(六)鍾O章因涉槍砲彈罪嫌,遭臺灣嘉義地方法院發布通緝在案。(七)林O貴、洪O己、褚O德等3人偷渡潛逃出境,因非法入境罪嫌遭大陸公安逮捕遣返,交由入出國及移民署依法裁處。(八)李O儒因涉嫌竊盜罪、蕭O興、黃O揚、劉O哲等3人因電信詐欺罪嫌遭大陸公安逮捕遣返,本署刑事警察局將清查有無涉及我方刑事犯罪,依法處理。二、政府全面改善社會治安已達初步成效,惟不法分子利用兩岸相隔現況實施跨境犯罪,致使警方追查不易,無法達到斷源拔根效果。為有效打擊跨境犯罪,本署遂按「兩岸共同打擊犯罪聯繫機制」,洽請大陸公安單位持續協助緝捕我方刑事(通緝)犯,本次順利將藏匿大陸地區之刑事(通緝)要犯循金門協議「馬尾-馬祖」管道遣返回臺依法追訴,兩岸警方成功再次合作打擊跨境犯罪,也成為未來兩岸合作打擊跨境犯罪運作典範。三、此次兩岸警方充分規劃及溝通,終能遣返刑事(通緝)要犯歸案,過程縝密規劃,任務圓滿達成,對於兩岸共同合作打擊犯罪,又注入一劑強心劑,對治安維護工作亦有重大正面意義。本署再次重申打擊跨境犯罪不因藏匿地點而有所限制,未來將持續與大陸公安單位聯繫合作,以澈底剪除兩岸跨境犯罪不法分子。轉載自:https://www.cib.gov.tw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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